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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辛春英

    最近我看到一份一位大陸大法弟子寫的關於發表嚴正聲明後的體會,聯想到將近一年來自己身體一直處於比較嚴重的病業狀態,想起了師父在各地講法時關於病業的法和《北美巡迴講法》中講到的:“如果我們自己真的沒有問題,那就一定是那些邪惡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師父在大紐約地區解法中還說:“就是所有干了對不起大法弟子身份事的這些人,你們最好自己把它公開說出來。”這位大法弟子的文章提醒了我,使我想起了我做過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那就是:在99年7月底到8月初的時間,居委會天天打電話讓我們交書,那時我們也在每天學法,可是對師父的法沒有深刻的認識,為了應付居委會,我向居委會交了一本《轉法輪》、經文等,還有:我妹妹讓我給交的一本《轉法輪》和一本經文,師父的法像、法輪圖、煉功圖。當有人問我:還煉不煉?我說過:不煉了。我以前曾多次想起過,可我並沒有把這事看成是對師父對大法的犯罪。現在想起這件事很可怕,我這是對師父、對大法的犯罪。自己的所作所為就是在向邪惡妥協。師父的大法是指導我們修煉的,我卻交給了邪惡,這不就是對師父對大法的背叛?

    我要嚴正聲明我的所作所為是犯罪行為,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請師父給我改過的機會,我對大法修煉決不動搖!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4/50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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