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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田春芳 我於2000年4月,為了證實大法,去北京上訪,後帶回本地。派出所惡警說不寫“保證書”就送拘留所。由於怕吃苦,不情願地寫了“不上訪的保證書”,後在二次洗腦班上,在親人的威逼下也違心地寫了“保證書”。雖然以後我仍然去北京上訪,在行動上否定了我向邪惡的保證,但“保證書”終是污點,我現嚴正聲明:我所寫的“保證書”一律作廢。今後多學法,聽師尊的教導,作好當前的三件事,以實際行動彌補自己的過失,不負“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的稱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4/509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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