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付俊娟 我在二月十一日發資料時被非法抓捕,後又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因家人營救出來時,他們說:“放你還不簽字啊?”由於自己學法不精深,放鬆了警惕,在“釋放證”上簽了字,簽完後心�埵竟堳傶屭�的感覺,(符合了邪惡)馬上意識到錯了!我真是痛心疾首,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特此我嚴正聲明:我在“釋放證”上的簽字作廢!關押時的“簽字”作廢!同時我丈夫背著我寫的他自己落款的保證我不外出活動的“保證書”作廢!一切舊勢力的安排我都不承認!師父講:“摔倒了別趴著,趕快起來!”所以我要抓緊學法精進,一定要把握好自己,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紮實地走好正法修煉的全過程。為自己世界、為宇宙眾生負起責任,才能對得起師尊。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6/51044.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