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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文華

    每當我看到大陸電視上談到“人權狀況”和“依法制國”這些字眼時,我真不知道江氏集團的臉皮能有多厚,或是根本不知道世界上還有“羞恥”二字。我國憲法規定每個公民都有信仰自由,人在遭到不公正對待時是有上訪權的,這是最基本的人權。99年7.20以後我進京上訪,被查回。99年10月25日居民委和治保主任到我家,問我上不上訪,我說我上訪,會逐級上訪,下午他們就領著派出所的警察來把我抓起來,在派出所所長把我一頓毒打,抓著我的頭髮用皮鞋一陣猛踢,第二天我被送進看守所,他們利用殺人犯來迫害我。一進去他們就先來個下馬威,拳打腳踢,對我一陣毒打,以後每天變著花樣折磨我,甚麼加木斯大拐、刨錛、拳打咽喉、煙頭燒指甲,每星期六和星期天還有所謂的洗澡、蹲大便器,一口氣澆50盆涼水……。在裡面我被折磨的兩次休克,每天早上全身疼的起不來,只能側身慢慢往起爬,一連三個月,眼看就不行了,奄奄一息,只剩一口氣還必須交一萬元保釋金才放人,回家半年多才脫離了危險,也就是因為這種毒打和非人的折磨,使我在第二次因散發真相材料被抓後,非法判勞教二年時產生了怕心和求安逸之心而寫了“三書”。修煉沒有錯,按真善忍做人沒有錯,所以我在這裡嚴正聲明:我在被迫害的過程中所寫的“三書”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7/51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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