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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靈芝 於2002年10月,我正在幹著活,邪惡又一次辦強化洗腦班,他們去騷擾抓我,我不配合未遂,第二天十幾個警察把我家包圍,又一次對我迫害,在洗腦班裡,他們對我無理搜身,把我家的鑰匙從口袋翻走,沒有法律程序私闖民宅,執法犯法侵犯人權。強迫我們寫“三書”,逼迫我“決裂”,罵師父,放棄修煉,如不服從,就判刑,勞教,迫害人身自由與精神傷害,無理關押24天。在這我嚴正聲明,在頭腦不清醒的情況下,所說、所寫違背大法的話一律作廢。“強制改變不了人心”,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7/510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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