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劉存元

    2001年底,本市公安和“610”辦公室人員,憑著捕風捉影,到單位對我進行了幾個小時的審訊後,在一無所獲的情況下,責令單位將我這個仍認為法輪大法好的修煉者送進了洗腦班。由於自己法學的不好,沒有真正放下名、利、情,執著於單位領導和同事受牽連,執著於親人為此痛苦不堪,被迫違心地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事後悔恨不已。在此鄭重聲明,在被洗腦期間說過的和寫過的違背大法的話和“書面材料”一律作廢。從此堅定修煉法輪大法,一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7/51087.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