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石秀英 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在1999年12月20日因進京上訪,被政府有關部門送進教養所,非法判一年。因被強行洗腦,放棄了修煉大法的正念,走向邪悟,並做了違背大法的事。回家後,法輪大法的法理一直在我腦海裡念念不忘。現在我清醒的認識到,要堅修大法、維護大法。在派出所、教養所寫的“保證”、“揭批”、“悔過”等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嚴正聲明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7/5108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