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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改祥 我在十六大期間,警察非法將我和不煉功的丈夫綁架到公安局,然後進行抄家,抄走大法書、磁帶和三千元生活費,並給不煉功的丈夫上刑逼供11天,給我使用輪班戰術審訊3天3夜,由於我當時被搞的神智不清,又加上惦記11歲女兒正在上學無人照顧,我被逼默認了我姐姐給簽字的“保證書”,我特此聲明在高壓下,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的言行全部作廢。繼續跟隨師父修煉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年5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7/510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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