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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彩雲 本人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所謂“認識”,聲明全部作廢。這是對大法的侮辱,也是作為一個大法弟子的恥辱,不配大法弟子的稱號。今後,堅決按照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在正法的路上走好每一步。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7/510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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