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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秀蓮 我是1997年12月25日得法的,經過一段時間學法煉功,身體達到無病狀態。隨著學法、煉功的逐漸深入,有法輪大法的法理指導,走正人生路。可是就是在1999年4月25日邪惡迫害大法之中,我卻有了怕心,違背大法。把書、講法帶、錄像帶交給工作單位,替我愛人簽了“保證”的名字。當時有矇混邪惡的念頭。我現在想起當時做法很後悔,是對大法、師父的不敬、不尊。我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做全是錯,全部作廢。我要重新修煉法輪大法,挽回損失,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直至功成圓滿隨師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8/511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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