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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修順 我現年46歲,從97年10月份開始煉法輪功。由於受邪惡的迫害,我曾因煉法輪功兩次被刑事拘留,兩次被治安拘留,於2000年9月15日被非法勞教三年。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我在勞教所、拘留所、派出所、鄉政府所寫的一切“決心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坦檢書”全部作廢。以及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跟上師父正法步伐,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8/511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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