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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素香 我從97年十月份開始煉法輪功。由於邪惡的迫害,我曾一次被非法刑事拘留,三次被治安拘留,最後被強行送到610洗腦班。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我在拘留所、派出所、鄉政府、“610”所寫的一切“決心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以及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跟上師父的正法步伐,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8/511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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