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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崔淑蘭 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在1999年因進京上訪,被政府有關部門送進看守所,在所裡不讓吃飽,一天一夜只能睡兩個小時的覺,提審時惡警用皮鞭抽、用皮靴踩手、用電棍電,我們整天整夜也幹不完惡警給定的任務。那�堛瑰藿玼S別惡劣。在那邪惡的迫害下,我寫了“保證”,可我心�堛器D對不起大法和師父,回來後我只有一念,一定要學下去,只有大法才救得了我和全家。我嚴正聲明在看守所寫的“保證”和所做的違背大法的事一切作廢。我要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9/512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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