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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艷芹 我97年得法,受益非淺。2000年,我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公道話,被惡警抓,非法拘留50多天,對我進行體罰,還威脅家�堨璊F2000元錢,說不交錢不放人,自己沒有守住心性,寫了“保證”出來了,我現聲明作廢。由於自己怕心重,自己在家煉,我覺得我遠遠落在了後面。今後要按照師父的做好三件事的要求去做,堅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9/512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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