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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郭蘭林 我自從學習《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自己才認識到以前學法少、悟性太低,所以就給警察簽字和寫了“不煉了”書面材料,雖說騙他們,但這也是給大法抹黑,也是我自己修煉路上的一個污點,實在辜負師父救度。現在聲明以前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認真學好法,緊跟正法步伐,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9/512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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