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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芳芳 2000年3月,由於家庭的逼迫和自己對法的不堅定,在居委會和戶籍的強迫下,寫了“認識”並在戶籍寫的“材料”上簽了字,之後我一直振作不起來,而且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弟子的事情。有一天,我終於再次拿起了大法書,對法的認識也在逐漸地提高,同時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內心的疼痛,而且那種痛是無法用言語來表達的,在師父不斷地點化下,我開始放下心中的包袱,兩年多來,我堅信大法,只要有機會我就講真象,發資料,讓世人明白法輪功的好處,以及電視上的騙人的謊言,我要用我的行動彌補那些不應該有的損失,做一個堅信大法的粒子,同時做好目前的三件事,現聲明我寫的“認識”和簽字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31/513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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