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邵秀波 我99年得法,99年7月20日以後,因上京說句公道話,半路被劫持,被治安拘留和形勢拘留兩次共75天,被派出所看守27天,被鎮政府“死看、死守”4天,回家後又被村上看守,一天鑒兩次字。由於學法不深,悟性差,因我學法輪功,在2001年外甥當兵受株連,在政府和親戚的壓迫下,我寫下了“保證書”,寫完後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特此發表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是個滿身業力的人,能受師尊的救度,深感師恩洪大。今後去除一切污點,走好最後的路,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那一切。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31/5136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