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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肖明

    我97年有幸得法,修煉法輪功無病一身輕,病業不見了,99年7月20日以後上北京上訪說句公道話,被拘留罰款。因學法不深,常人心放不下,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對不起恩師的慈悲苦度。放棄了大法修煉,在“悔過書”上簽了字,現在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特此發表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標準聲明全部作廢。作為大法弟子,深感師尊救度我們的洪大慈悲,應該堂堂正正的修煉。純淨自己的身心,去掉一切污點,走好最後的路上的每一步,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那一切。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31/51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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