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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亞斌

    96年4月因身體不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得法不足兩個月使自己完全成為一個健康的人,是大法,是慈悲的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從99年7月20日到現在,因我堅定修煉法輪大法,江氏政府對我長期迫害,使我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今天公安人員又到我家把帶到派出所,它們和政法委來的人員共同逼迫我在它們事先準備的“洗腦書”上簽字,我與它們講道理,它們根本不聽,非常邪惡,我不簽字就強行給我辦班,在邪惡之徒的逼迫下使我違心的在上面簽了字,簽字後使自己痛苦萬分,深知自己沒學好法,很多的執著心沒放下,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是一名在大法中修煉多年的大法弟子,在修煉過程中受益非淺,我實在不應該在上面簽字呀!為此我嚴正聲明簽字無效,簽字作廢。強制改變不了一個真正修煉人的心,以後一定要堅定走正修煉之路,彌補自己的過錯,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51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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