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常瑛 我98年有緣得法,2000年去北京上訪,被當地公安送勞教一年零六個月,在勞教所裡邪悟。回來後,通過同修的幫助,反覆學法。現在我嚴正聲明,我所寫的“四書”一律作廢,重新回到正法中來。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向師父道一聲“弟子錯了”!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5143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