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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慧 我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2001年夏,警察多次通過家人找我,在親屬的週旋下,說找我見個面,讓他們完成任務。由於自己不精進,學法不深,造成了對情的執著,在他們的談話筆錄上按了手印,自己還在內心為自己找藉口,說自己沒有說大法不好,沒說師父不好,以此來掩蓋自己那顆常人都不如的心。以後的日子裡,我更是遠離大法。自己一度變得空虛,但是慈悲偉大的師父,沒有放棄我,及時挽救了我,把我從危險的邊緣拉了回來,看了師父最近的講法,倍感師父的慈悲,苦度。我特此聲明:當時按的手印及所說的話作廢。重新回到正法中來,不愧師父給的機會,精進實修。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514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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