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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鳳蘭 我於2001年8月被惡警綁架,並非法勞教,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對法理解不透,更沒有深刻認識到正法修煉的神聖與嚴肅,對大法犯下不可饒恕的罪過,至今想起痛心疾首。在此聲明,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及違背師尊的言行和所寫的“決裂書”、“保證書”、“悔過書”、“決心書”、“揭批書”及思想等全部作廢。在此感謝偉大的師尊給弟子機會,我會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來證實法,加倍學法,講真相,發正念,助師世間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514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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