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范忠艷

    在2000年春,我被抓到當地派出所,在那�塈畯怢C天都遭到惡警的打罵,還強行照相,還問穿多大號鞋,把我身份證也要去了。我在那��21天,不給飯吃,還讓幹活。等到放我們回家的時候,邪惡非讓我們寫“不煉了”,我也寫了一句“不煉了”。我現在聲明:以上強行讓我做的這些全部作廢。今後不給大法抹黑,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師尊要我們做的三件事,學好法,講清真相,發好正念。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51477.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