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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春艷 從1999年“7.20”以後,我在修煉中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燒師父法像和兩本大法書,以及簽名等),全部聲明作廢!今後我一定要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學好法、講清真像、發正念,嚴格要求自己,尊師敬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514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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