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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陳穗玲

    我1999年2月25日開始煉法輪功,2000年8月被非法送勞教二年,由於學法不深,沒有認清邪惡的本質,擺不正個人修煉和正法修煉的關係。在勞教期間被洗腦,又給其他學員洗腦,出所後又到其它地區洗腦班上作“幫教”。邪悟後被邪惡利用迫害其它學員。張夢業學員被送黃埔洗腦班後遭到迫害也是我被邪惡利用造成的。我感到犯了大罪,我深刻認識到,深深意識到對大法犯了罪,對學員犯了罪,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學員,深感痛悔和自責,一念之差掉進了地獄,將自己的生命推向了毀滅。想起來就後怕。是慈悲的師父再次給了我生命的機會,給了我從新歸正言行,歸正思想的機會,這是我用盡人類的語言也無法表達和感激慈悲的師父。我要重新做好。為大法負起責任,為眾生負起責任,我會珍惜這段時間,加倍努力講清真相,救度眾生,走好剩下的正法路程,我在勞教期間,在洗腦班所說的話,做過的事,對大法不利、對大法傷害的以及在勞教所寫的“三書材料、揭批材料”聲明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4/51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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