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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傳梅 我於2000年12月和幾個同修去北京講真相,於火車站被邪惡發現,被帶回當地派出所,非法拘留我4天,並對我進行恐嚇和威逼,他們要我說出單位、住處和姓名(想到單位要錢),因自己不能正確對待正法和主意識不強,說出名字,派出所派人送我回原地,後弄得我有家不能歸。現聲明,在壓力下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我會繼續努力,緊隨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4/516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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