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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冬梅 我在99年大法被迫害時期,違心地寫了“保證書”,由於我學得不夠精進,在怕心的驅使下,立場不堅定,讓我犯下不可原諒的罪過。我決心從現在起,維護法輪大法,向世人講清真象,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以前所寫“保證書”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4/516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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