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常兆芸
我在2002年被非法關押期間說的有違大法的話聲明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陰曆2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4/51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