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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崔寧

    我於97年得法,開始的幾年中,內心雖知法好,但由於常人的觀念太多太重,並未真正精進實修。99年冬天,我進京上訪,被強行帶回後,在親情的壓力下,違心地寫了所謂的“保證”,事後曾找領導要,但沒成,當時也未深入認識問題的嚴重。此後雖學法,但也不是精進狀態。2000年夏我回家鄉工作,時常受到當地派出所、單位的干擾,還有他人的監視。2001年春,被當地警察強行綁架至市公安局進行洗腦,在偽善與欺騙下,我又一次寫了不該寫的,還說了不該說的話,甚至交了大法書和磁帶等。事後我認識到在邪惡的謊言欺騙下,我上當受騙了,自己痛悔不已。不久,我離家到了另一環境中,在同修的幫助下,在正法洪勢的推進中,在不斷的學法中,我逐漸地清醒、理智,並在自己認識的境界中,彌補從前的罪過,挽回不好的影響,儘自己應盡的義務和責任。時間雖過去了許久,但每憶及以前不符合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標準的所為,便意識到那時是造成了多麼不好的影響和損失,更感到那是莫大的恥辱。今天,我想我該勇於承認修煉路上的錯誤,並勇於去面對,因為這是一個嚴肅地審視自我、承認過錯並歸正自己的機會,所以決定在《明慧網》嚴正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是錯誤的,在不理智的狀態下所寫、所說的全部作廢。因為那不是我真正生命深處的真實聲音。今後在修煉、救度眾生的路上,我將按照師父的教誨做好我該做的。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5/51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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