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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鳳翔 我因2000年4月兩會期間證實法,被派出所審訊時,配合了邪惡的安排,寫了“不去北京”的“保證書”,經過深入的學法和閱讀《明慧網》的文章,我悟到我的這種行為愧對了師父的教誨,在證實法中走了彎路,為此我嚴正聲明,以前寫的“保證”和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話,一律作廢。以後的路上,決不配合邪惡的任何安排,堅修大法,緊隨師父的教誨,在正法路上走好每一步。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5/517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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