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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俊華 我於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2000年10月去北京上訪被強行拘留,後被非法判勞動教養2年。在教養院高壓迫害下,違心地寫了“三書”等有污法輪功和師父的話。回想起來真是悔恨莫及。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無論是在教養院或回家後,派出所、社區威逼我所寫、所說的和一切邪悟的言論一律作廢。今後我要緊跟師尊,在講清真相救渡世人中發揮大法粒子的作用。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5/517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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