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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景玲、馬艷榮 我是2000年12月17日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邪惡綁架,後來被縣公安局帶回來。由於我當時學法不深,產生怕心,隨著邪惡走,邪惡讓交大法書(因我家有大法資料怕抄家),主動交出《轉法輪》一本,手抄本一本。在看守所邪惡問我們說“煉不煉了?”我們說“不煉了”。2001年1月27日回家,在2月份邪惡到我家讓我簽字,我也隨手寫了我自己的名字。現特此聲明:我做過的一切錯事全部作廢!重新在法上認識法,按照師父說的三件事做,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之恩。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6/517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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