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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孟繁 在2000年6月參觀某展覽時,由於我寫了“法輪大法是正法”的留言,被公安機關非法拘禁和罰款。由於自己學法不深,違心地寫了"不煉功"的保證,在此鄭重聲明作廢。在整個修煉過程中,凡有不符合法輪大法的標準的言行,一律聲明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7/104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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