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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韓玉珩

    我是97年開始煉功的,當時煉功的原因很簡單:就是鍛練身體。因為那時我還不到30歲,可卻有萎縮性胃炎、鼻炎等多種疾病,中藥、西藥吃了不少,藥費也花了不少,也沒有甚麼起色。就在我非常苦惱的時候,有一位同事對我說:“去煉煉法輪功吧,我煉了一段時間感覺不錯。”就這樣,我和同事一起去了煉功點。我的身體一天天地精神起來。原來每年冬天都要戴口罩出門,不然就鼻塞或流涕不止,而煉功後再也沒用戴過口罩。以前經常胃痛,飢餓時痛,吃多了也痛,著涼也痛,可煉功後我卻甚麼都能吃了,胃病再也沒犯過。

    通過學法煉功,不僅我的身體發生了巨大變化,更重要的是我的思想境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煉功後我按照師父倡導的真、善、忍去做,以一顆善良、寬容的心對待周圍的人,有矛盾時找自己的原因,認真檢查自己的行為。不論在家,還是在單位我都得到了人們的好評。就這樣,從97年的10月一直到99年7月,我在愉快地工作、生活、煉功。

    99年7月以後事情發生了變化,我一下子成了單位領導的眼中釘,就因為我學法輪功,他們天天輪番做工作,讓我寫“書面保證、揭批材料”。我對他們說:“是法輪功使我獲得了新生,我為甚麼非得說不煉了呢?為甚麼非得寫法輪功如何害了我呢?我覺得人得有良心,這是做人最起碼的標準。”就這樣我一直堅持不寫,單位就停止了我的工作,說是讓我反省。而且接下來的十月一放假期間不准我回老家探親。我覺得煉功後,我成了一個高尚的人,為甚麼會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對待?我沒有違法,為甚麼不讓我回家呢?十月一過後,我決定去北京上訪,希望政府能真正地了解法輪功,能給我們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當時很可笑,信訪辦的牌子都摘了,據說是怕上訪。為了能向世人證實大法,我和功友商量決定去天安門廣場。我們在天安門廣場煉了第一套功法,警察衝了上來,將我們帶上警車,送到天安門公安分局,在分局我們拒絕回答單位及家所在地,惡警就將我們的手一只從肩上背過來,另一只在下,雙手銬在一起,還不間斷地緊手銬,捏我的手,拽雙臂。我們忍著鑽心的疼痛,不回答他們的問題。後來我實在快堅持不住了,就不停地喘著粗氣,惡警怕出事,給我們解開了手銬,但不許我們上廁所。後來有幾個外地功友跟我們說,應該坦然承受,不要怕押回本地。當時我們覺得他們說的似乎也有道理,就說出了單位、家庭住址。可事後總覺得不對勁。我們被送到本地的公安保衛分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裡,所長說“寫悔過書馬上回家,不寫別想回去。”當時拘留所裡拘留的人中有一半是因上訪被非法關押的功友。我們因為不寫悔過書,被江氏流氓集團非法判拘留15天。可許多人都被非法任意延期,少則一個月,多則幾個月。在看守所裡我們用我們的言行影響著周圍的人。那些犯人逐漸地理解了我們,並且很多人改掉了打架、罵人、佔別人便宜等惡習,還有的出去後找到了大法弟子,找到了《轉法輪》。由於不寫“保證書”,我被延期,在被關押到28天時,保衛分局的人把我們家人都找來,做工作,勸我寫保證。因為上訪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我沒有違法,我堅決不寫。他們沒有任何藉口再關押我,就讓我愛人寫了“保證”,把我放了出來。出來後,我又被送到洗腦班,開始我一直堅持不寫“保證”,“610辦公室”就讓單位做工作,以開除工職相威脅,我愛人怕我失去工作,就以離婚威脅我。在壓力面前,我沒能站在法上去衡量該怎麼做,而是按照常人的理去分析。我答應愛人只寫“不煉功”,不“揭批”。就這樣,我向單位寫了“保證書”。可誰知道,被邪惡鑽了空子後,干擾越來越厲害,自己怕心越來越重,後來竟違心地寫了“認識”,並且“揭批”了大法。事後,我反覆地思考法輪功到底是對是錯,並且不斷地回憶老師的講法。我知道我做錯了,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做了一件最恥辱的事情。法輪大法是正法,他是教人向善的,這是一片淨土,他能融煉人。很長時間以來,一直想把自己的這些想法寫出來,但因還有一些心,一直遲疑不決。今天,我再也不能沉默下去了,我悟道就應該堂堂正正的修煉,才配得起大法弟子的稱號。同時,這也是揭露邪惡,清除另外空間邪惡的機會。現在,我正式聲明:自己以前所說、所寫有背於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堅定修煉。我也想跟那些和我一樣走過彎路的同修說:闡明自己的觀點,堂堂正正的修煉,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8/51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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