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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春麗 2000年夏,我在當地公安局強權高壓下,違心寫了“保證書”,簽了字。我現在聲明所謂“保證書”和簽字全部作廢。2002年在監獄期間,在強權高壓和威脅下又違心寫了“三書”、“揭批材料”回答了“選擇填空題”,現在聲明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8/51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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