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胡慧秋
我以前寫過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保證書,現聲明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6/77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