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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香英 我今年57歲,2001年正月發傳單,被邪惡抓住,非法關押了二十多天。在高壓下,說了一些違心的話。在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話作廢。聽師父的話,作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今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9/519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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