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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金蓉

    我於1999年12月為證實大法,被無辜迫害拘留15天,被迫在派出所寫了一個“保證”。惡警覺得不行,必須重寫。我當時說:“不行就算了,別的我不寫。”過了很長時間,他們看不行,就說:“那就重抄一遍嘛,寫上『保證』兩個字。”我想寫就寫。隨著正法進程,悟到當時的狀態也不對呀。不管多少總配合了邪惡的意思做了。這是大法弟子不該有的言行,對自身來說畢竟是個污點。

    直到最近看到有同修的情況和自己有相似之處,才徹底悟到這一切都是舊勢力的安排。是邪惡的舊勢力所要想達到的目的。自己竟讓這舊勢力的毒根在自己的思想中埋藏這麼久、這麼深,給了它這麼長時間的生存機會,阻礙自己正法修煉的路程。我今天在《明慧網》上,對著師父、對著同修、對著蒼穹大地,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的、口述的以及我所簽過字的,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要求的東西全部作廢。我堅決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0/51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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