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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天貞、沙金川 我和我的媽媽都是98年得的法,但得法後一直不精進。1999年7.20後由於膽小怕事,被邪惡控制,違心地在邪惡要求的一些“書面材料”上簽了字,這些行為不符合大法的標準。在此,我們嚴正聲明:過去簽的那些不符合大法標準的“書面材料”以及說的那些不該說的話一律作廢。我們一定堅修大法,走好最後的正法路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謝謝師尊的慈悲。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0/519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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