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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保霞

    我於1996年2月修煉法輪功。在1997.7.20邪惡瘋狂鎮壓法輪功之後,被當地派出所找去所謂的“審訊”,瞭解情況。由於自己學法不深,配合了邪惡,交了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直到現在想起這件事情便覺是奇恥大辱,還沒到關鍵時刻就把佛出賣了。1999年12月初我去當地信訪辦上訪後,被當地派出所找去“瞭解情況”。我當時不但沒有否定邪惡,還認為被邪惡指使的人是為了工作,就配合邪惡寫了所謂的“保證”,由於沒有放下情,怕給家�堭a來麻煩,默認了邪惡說的“不煉了”。以致於後來走了一年的彎路。是師父洪大慈悲和同修幫助,通過學法使我猛醒。現嚴正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做好當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三件事,配得起“正法時期大法弟子”這一稱呼。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1/52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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