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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田澤華 我是97年得法的,可是由於沒有在法上認識大法,以致做了作為一個大法粒子絕不應該做的事,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也對不起自己的事。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本人在派出所和拘留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所謂“保證”全部作廢。盡最大的努力跟上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1/520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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