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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澤周 兩年前我被當地公安抓進“110”和看守所。當時沒把握好心性,在惡警的迫害下做了對不起師尊和大法的事,即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寫了“三書”。這是對大法的犯罪…… 我悔恨萬分,真的痛心。偉大慈悲的師父再一次給了我機會,我太幸運了。後來通過學法,在師尊的點化下找到了根本執著。我當時沒有清醒地法上認識法,對師父、對大法的堅定心不夠,我沒有放下的常人之心,怕心、安逸心、顯示心、情,被邪惡鑽空子。實在對不起偉大師尊的慈悲苦度,對不起自己和大法同修。我嚴正聲明:以前在邪惡高壓迫害下,神志不清時被迫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部無效。我要萬分珍惜正法時期,用神的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真正走正自己的每一步,加倍彌補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2/521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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