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易惠敏
我於99年10月進京上訪被抓回,並且因此被XX區XX路派出所強行遷出戶籍,迫於壓力違心的向警察保證不進京上訪。現聲明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6/77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