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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孫志軍

    我在省會洗腦班被情所累、被強化洗腦後,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包括寫“四書”),以及99年7月20日以來所有不符合法輪大法標準的言行(包括在鄉政府高壓下和在派出所、看守所迫害下所寫的“保證書”),一律作廢、無效。從此以後,真正走出人來,嚴格按照師父講的以法為師,做到學好法、發正念、講真像三件事,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決不能失去萬古機緣,堅定走好正法修煉的每一步。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3/52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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