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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郭楠 我是97年得法的,2000年由於製作大法資料的事情被抓到當地派出所,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向當地派出所寫了“保證以後不製作大法的材料”,還說出了一些大法弟子的名字。自己感到非常後悔。現嚴正聲明,當時所寫、所說一切作廢。並且下定決心加倍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隨師父,做好師父所說的“三件事”做一個真正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3/521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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