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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翠華 我由於學法不深,有怕心,在壓力面前做了一個修煉人不應該做的事,說了不該說的話,寫了甚麼“保證書”。這一切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我今後一定要好好學法,要做好師父教導的三件事,不辜負師父慈悲苦度。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3/521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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