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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香芝

    在99年7.20後,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悟性跟不上,做了一件對不起師父的事,那時公安到處抓人,搞人人過關寫“保證”、交書等,由於自己怕心大,我把從別人那請到的幾張師父的照片燒掉了。通過學法已經意識到自己做的不對了,現在每想起這件事都很痛心,認為自己都不配做師父的弟子,長時間自責,使我在這件事上很消沉。通過學師父最近的經文,進一步認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跌倒了,我想爬起來!從今以後我要努力精進,做好師父告誡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學好法,講清真象,救度眾生。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4/52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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