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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福全 我於一九九五年九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功,身體得到健康,思想得到昇華,認真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修掉自己的壞思想、壞毛病。我於2000年12月份進京上訪,向國家領導反映法輪功是好功法,對人民身心健康、對人思想道德都有好處,結果走到半路被截回,非法判勞教一年,由於承受不了勞教所的邪惡的打壓迫害,寫了不該寫的所謂“保證”,說了一些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做好現在應該做的三件事,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4/522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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