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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邱德軒 我到北京正法,後被邪惡抓回原地,在公安、派出所的高壓下,我精神不清,正念不足,違心地寫了“保證”,配合了邪惡的要求,沒做到師父對大法弟子真修的要求,感到非常痛心。現特此聲明:我在公安、派出所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努力,堅修大法不動心,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師父的真修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4/522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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