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田秀蘭、賈升林、肖金玉、王海田
由於以前對法理解的不深,在拘留所裡寫了保證書,違背了大法弟子的標準,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為此嚴正聲明以前的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4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6/7762.html